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就业签约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11-07 作者: 点击量:
新学期伊始,2017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即将正式拉开序幕,为了推进研究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按照《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》,研究生院就毕业研究生签约、违约、派遣、改派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签约
1. 毕业研究生(含委培、定向、自筹)须先登录http://gms.uestc.edu.cn,提交生源信息。其中自筹研究生须先提交生源信息后才能领取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下简称就业协议书)。
2. 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,可于2016年10月10日后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签署《诚信就业承诺书》,并领取就业协议书。
3. 我校鼓励毕业研究生到国防重点单位就业,毕业研究生与国家重点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,即可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签署《诚信就业承诺书》,并领取就业协议书。
4. 毕业研究生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返回一份至学校备案。非落户需要,我校均不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。
二、违约
1. 毕业研究生应诚信就业,遵守契约精神。
2. 毕业研究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,可以办理违约。
(1)继续深造或出国的。
(2)就业协议约定发生变化,双方未达成一致的。
(3)家庭原因等其它特殊情况。
符合违约情况的毕业研究生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申请期间应充分思考,并与所在学院、导师、用人单位友好沟通,取得理解,自申请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违约重新申领就业协议书的手续。
3. 每位毕业研究生在毕业前只有一次违约机会,办理违约重新申领就业协议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(向学院提出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)。
三、派遣
1. 毕业研究生依据就业协议书到http://gms.uestc.edu.cn中录入派遣信息,经研究生就业办审核,就业协议书中没有的派遣信息由学生自行确定。派遣信息关系到毕业研究生的档案、户口的去向,请认真填写。
2. 派遣信息录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,违约的情况录入截止时间顺延到2017年6月5日。
3. 学校对2017年6月毕业研究生进行毕业派遣的时间统一为2017年7月1日。
四、改派
1. 学校对毕业研究生进行派遣后,毕业研究生可以返回学校进行报到证改签(改派)。实际情况中,报到证改签可以分为解约(违约)改签、落户改签、延期改签、其它原因改签等多种情况。
2. 属于解约(违约)改签的,解约(违约)行为应在毕业派遣后发生。
3. 对返校进行报到证改签的研究生,目前暂无毕业时间长度的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