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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协议学校不盖章的说明

发布时间:2016-03-08   作者:    点击量:

    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启用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的通知(川教〔2010〕151号)》,我校从2010年开始不在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上盖章,如学生因为到省外落户需要盖章,请出示当地户籍部门或用人单位开具的书面说明。(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已统一向我校说明,因此上海落户学生可以直接到就业办盖章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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